管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明確
為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功能
有效減輕剛性購房職工的經濟壓力
此次會議表決通過了
《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的方案》
并將于5月1日正式實施

對于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,最高貸款額度由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;
購買第二套住房符合使用公積金條件的,在提取公積金后,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;
對于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,貸款額度最高可申請80萬元;
對于高層次人才及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、博士研究生,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,其他形式引進,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,并還將在繳存時限、申請政策等方面予以傾斜。
此外為切實維護繳存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
今年,我市再次調整
住房公積金繳存限額
最高繳存基數由19494元/月調整為20418元/月,最低由1540元/月調整為1550元/月;
繳存職工其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額之和上限由4678元/月調整為4900元/月,下限由154元/月調整為156元/月。
據悉,近年來,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緊緊圍繞經濟發展大局,重點保障繳存職工住房剛性需求。截至今年3月底,我市住房公積金累計繳存人數42.64萬人,累計繳存總額首次突破400億元大關,10余萬戶家庭享受到公積金政策紅利。其中,2021年度我市共歸集住房公積金531411.62萬元,完成年計劃的105.23%,同比增長6.49%;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247472萬元,完成年計劃的123.74%,同比增長7.62%;實現增值收益30657.03萬元,完成年計劃的113.54%。